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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及私募投资税务 "The team is made up of a group of intelligent, very responsive people with a good support network."
– Chambers Asia-Pacific 2018

Overview

本所金融税务团队在金融税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世界一流的服务。

金融行业的特点为监管监督繁多,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的需求,新产品和金融工具也快速发展。我们团队的韩国律师、外国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以及曾在国内外税务当局及金融机构任职的专业人员,依托渊博的金融税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税务咨询、税务稽查、税务争讼等领域,长期累积业界领先的成功案例和业务技巧。此外我们的团队针对金融税务领域的复杂而多样的需求,与细分各领域的律师及专业人员协作,在包括金融税务和金融监管的所有专业领域提供差别化的综合服务。

主要服务show

金融交易·商品相关咨询

金融税务团队在有价证券的发行、回购、有价证券融资融券、结构金融、衍生商品、房地产投资、项目融资、并购金融等复杂多样的金融相关的税务领域中拥有丰富的经验,承办了包括不良金融机构整改、金融机构并购在内的与金融税务相关的所有领域的咨询业务。我们与本所内部金融团队的律师及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紧密协作,针对日趋复杂、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整个金融行业,提供税务业务及包括监管等业务等在内的综合性咨询服务。

 

私募投资相关咨询

基于对私募投资相关税制及法令的理解,提供与私募投资相关的各项综合性咨询,例如,设立国内外私募基金、建立投资结构、收购金融、设立投资机构及各项税务申报、投资组合公司的结构改编、制定投资回收战略、实施投资回收、对海外投资者适用税收条约以及拟定相关申请书等。

 

转让定价

我们的转让定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制定金融交易相关的转让定价政策、分析转让定价决定方式并提供建议、撰写转让定价分析报告书、协助应对转让定价税务稽查、转让定价复议以及诉讼、相互协商程序及预约定价安排相关咨询等与转让定价相关的所有领域。

 

税务稽查应对支援

我们的团队协助客户应对金融机构及金融商品相关的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应对支援服务不仅包括事前的税务问题分析、审阅需要提交的文件、构思抗辩理论依据,还包括代理参与说明程序等,涵盖稽查过程中的所有服务。通过这些服务,在税法理论和实务方面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从而避免客户缴纳不合理的税款。

 

税务复议

承办针对国税厅、税务审判院、监事院的金融机关及金融商品相关不当征税申请复议及法院诉讼程序。

 

税法修订以及获得有权解释

金融业从产业特性来讲,几乎在所有领域都受到监管和监督,因此除了税法以外,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理解也尤为重要。金融税务团队不仅对新修订的税法相关法律、法规、例规、指引等提供咨询,还对税法的修订提供咨询服务。

主要业绩show

金融税务团队承办了世界各地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信贷专门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国内外养老金基金等和与此关联的国内外机构的咨询业务。依托过去30余年来积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我们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税务咨询服务。

 

我们团队承办的主要业务如下:

 

税务稽查应对支援
  • 实时协助国内外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私募基金应对税务稽查并对主要问题提供分析
  • 近五年来承办了15家外资银行,8家外资证券公司,9家外资保险公司等的税务稽查支援业务

 

私募基金相关咨询
  • 为私募基金的筹集、设立及投资结构提供咨询
  • 为私募基金投资提供合同相关的税务咨询
  • 为投资组合公司的重组提供咨询
  • 为投资组合公司的上市及资本结构重组(Recapitalization)提供咨询
  • 在投资及投资回收过程中,为投资者提供征税相关咨询
  • 为海外投资者提供关于适用税收协议及拟定相关申请书的咨询
  • 为主要基金管理人员提供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咨询
  • 为投资过程中设立的投资机构提供税务申报等方面的各项咨询

 

税务复议
税务行政诉讼业务
 
  • 民间投资项目后顺位借款利率的适当性问题
  • 信贷专门金融公司的外汇贷款是否可以免除利息所得的问题
  • 金融控股公司分红收入不计入应税收入的问题
  • ELW交易相关损益归属时期问题
  • 信用卡公司合并时坏账准备金计入税前费用问题
  • 黄金银行产品是否属于分红收入
  • 对可变资本投资公司(SICAV)可否适用韩-卢税收协定上的限制税率问题
  • 外资私募基金注册税征税与否
  • 日元swap问题
  • 银行自持股份亏损准备金计入税前费用问题
 
税收审判业务
 
  • 衍生商品早期清算损益的归属时期
  • 人寿保险公司资产再评估税等
  • 银行坏账准备是否适用不正当行为计算否认规定
 
征税前适当性审查业务
 
  • 转让收益源泉扣缴税归属的适当性问题等(德国、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匈牙利、爱尔兰等)
  • 法人源泉扣缴税归属的适当性问题
  • 银行反向合并时结转亏损的继承问题

 

转让定价
预约定价安排(APA)
 
  • 代理外资金融机构对投资银行、固定收益、金融服务、股票经纪、股票融资融券等大部分事业申请APA的业务
  • 成功代理外资金融机构申请经营咨询费相关的最初APA的业务
 
转让定价分析
 
  • 承办经营咨询费转让定价(TP)报告书编制业务
  • 承办多家外资金融机构的投资银行、股票经纪、贷款/银团贷款/风险分担、现金管理、再保险、衍生商品、固定收益、股票融资融券等大部分业务的转让定价(TP)报告书编制业务
 
相互协商程序(MAP)
 
  • 承办经营咨询费以及转让定价相关的外资金融机构的MAP业务

 

税法修订以及获得有权解释
税法修订业务
 
  • 对外国人的上市股份转让差价收入的征税体系(25%规则)维持现行规定
  • 再利用抵押回收及借贷交易制度的改善
  • 维持对长期储蓄保险差价收入的现行免税制度
  • 维持对业务执行社员向私募基金提供服务的增值税免税
  • K-IFRS非常风险准备金计入税前费用,储蓄保险差额免税等
  • 改善私募基金相关同行业征税特例制度(合伙征税制度)
  • 废除保险公司业务费监管(超过预算业务费1.1倍的金额不计入税前费用)
  • 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时转让税迟延征税适用期限的延长
  • 私募投资专业公司中未申请同行业企业征税特例的公司持续适用分配红利所得抵扣
  • 确定控股公司设立时征税特例适用范围等
  • 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的证券交易税免税期延长
  • 扩大坏账准备缓期计入收益的适用范围(追加外国法人的国内营业机构)
  • 确定税收协定中对外国法人适用的限制税率相关源泉扣缴程序
 
取得税务机关有权解释的业务
 
  • 衍生商品交易损益范围;金融结算院增值税法免税与否;银行并购储蓄银行时是否承认税收方面的营业权;总行与支行之间的担保交易手续费是否计入税前费用等多项有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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