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Navigation
Menu

税务调查及税务争议解决 "Largest tax practice in South Korea with a deep bench of tax specialists."
– Chambers Asia-Pacific 2019

Overview

税务调查及税务争议解决专业团队由最精锐的税务诉讼专业律师和会计师以及在税务当局积累了丰富实务经验的国内税、关税及国际税收专家(顾问及税务师、专门委员)组成,致力于在税务调查及税务争议解决领域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我们团队在税务调查过程中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为宗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支持,并且在税务争议解决过程中,在国税厅(征税前适当性审查、异议申请、国税审查)、税收审判院(税务裁决)以及各审级的诉讼(税务行政诉讼、税务民事诉讼、税务刑事诉讼及税务宪法诉讼)等各项阶段,为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广泛的争议解决服务。

由行业顶尖专家组成的团队

精通税法理论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是税务调查及税务争议解决专业团队最宝贵的资产。我们团队拥有在法院、国税厅等负责多年税务诉讼业务的律师,在会计法人和法律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税收业务经验的会计师,以及在国税厅及企划财政部(税制室)、税收审判院等税务机关长期从事实务的顾问及税务师等各个领域最为顶尖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我们团队成功执行了诸多税务调查与税务争议解决案件,积累了系统的业务知识和经验,并有机结合事务所内各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将我们的知识和经验发展成对产业和争议解决具有独特优势的专业知识和Know-how。依托上述强大的人力资源和所累积的经验和知识,我们对信息通信技术、制药、机械、化学、建设及金融等所有行业的任何类型的案件可提供最佳服务。

提供税务咨询、税务调查及税务争议解决的一站式服务

税务调查及税务争议解决专业团队拥有包括在一般税务咨询以及在应对税务调查、税务行政裁决及税务诉讼的代理等各个业务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分阶段构建有机的合作体系,致力于对客户所面临的问题得出令客户满意的结果。 

公认的业绩

我们团队通过参与诸多税务调查案件,始终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懈努力,在追征巨额税款或社会所关注的税务调查案件的争议解决案件中成功代理客户。通过不懈努力,被Chambers Asia-Pacific、 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Tax Directors Handbook等海外优秀的法律媒体评选为税收领域最佳法律事务所。 

主要服务show

税务调查协助

以国税厅长期从事税务调查业务的税务师等人员为核心,由税务调查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律师及会计师组成团队,为税务调查业务提供有效的支持。税务调查团队以维护客户合法利益为宗旨,除了提供前期税务诊断服务外,还为任何形式的税务调查(特殊税务调查、国内法人综合调查、外国/外商投资法人调查、继承/赠与税调查、个人税收调查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协助税务争议解决

税务争议解决团队由历任大法院审判研究官、税务组总研究官的部长法官的律师和曾在各审级法院直接负责税务诉讼业务的律师、以及曾担任国税厅顾问律师的律师、曾任税收审判员的律师、税务师及拥有税务争议解决专业知识的会计师等专家组成,按照案件的性质组成最佳的专家团队。尤其在税务裁决阶段(征税前适当性审查、异议申请、国税审查、国税裁决)及诉讼阶段(税务行政诉讼、税务民事诉讼、税务刑事诉讼、税务宪法诉讼)等争议领域,不仅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从而取得卓越的成就,还引导法院作出具有指导意义的针对全新的争议焦点的判决,在税务争议解决领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主要业绩show

税务调查及税务争议解决专业团队依托最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重大税务调查和争议解决案件中代理了无数的客户。我们以国内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全部类型的企业为对象,致力于提供税务调查支持和税务争议解决服务,每年至少办理100件以上的税务调查和税务争议解决案件。在税务争议领域,每年承办150件以上的税务审判,从而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我们团队最近承办的主要税务审判及征税前适当性审查案例:

 

  • 对销售奖励、海外广告宣传费相关征税处分的税收审判院的采纳决定
  • 适用韩-美税收协定上的红利限制税率所需的‘持有’要件相关的征税处分的税收审判院的采纳决定
  • 将外国基金的投资人视为实际归属人而征税后又将外国基金视为实际归属人而追加征税的做法属于违法的判断被税收审判院予以采纳
  • 将有关在国外的串通联合而支出的损害赔偿金和法律费用认定为可计入扣减项目的判断被税收审判院予以采纳
  • 合并过程中取得的经营权认定为可计入扣减项目的判断被税收审判院予以采纳
  • 家族事业继承扣除中计算被继承人的家族事业经营期间时包含之前家族事业经营人的经营期间的判断被税收审判院予以采纳
  • 为回收应收债权而回购股份后未向第三方处分而进行抵消时不属于推定的股息收入的判断被税收审判院予以采纳
  • 就联合保安费分担付款请求额是否为税务发票交付对象取得税前适当性审查的决定
  • 就反向合并相关结转亏损案件取得税前适当性审查采纳决定

视角

业务领域

레이어 닫기

业务领域

Close

分享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