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韩中两局将启动试行两年的发明专利申请共同审查(CSP,Collaborative Search Program)。若启动韩中CSP,韩国将成为中国实施CSP的首次合作国家。当对同一发明向韩中两局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提出CSP请求时,CSP才会启动。之后,韩中两局将会分享现有技术检索结果,并优先于一般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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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韩中CSP,需满足如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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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两局发明专利申请的最早优先日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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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在请求CSP的同时或之前,应向两局请求实质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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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两局发明专利申请应处于未进入实审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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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
应基于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请求C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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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
两局发明专利申请的对应权利要求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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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
两局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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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
只能对巴黎公约的发明专利申请请求CSP(PCT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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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年的韩中CSP
试行期间,总请求量可能限为400件(韩中各200件),并且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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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PO预计,因现行韩美CSP显现出两局的审查结果一致率较高,由此可类推,韩中CSP也将会有类似结果。对于请求韩中CSP的发明专利申请,两局将基于其之间分享的现有技术检索结果来进行审查,因此能得到更高品质的审查结果。进一步,不仅能够享受优先审查的效果(一通周期为6-7个月),也能够节约要求优先审查的费用(在韩国约为USD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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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SP的更多内容, 也可以参考如下英文网址:
http://www.kipo.go.kr/csp/e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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